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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ristina in beijing

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,当你有能力报答父母的时候,你还有机会...
wedding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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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17/2009

已婚

  总会把"已婚"与"妇女"儿子联系在一起.
  又总会把"妇女"与"年轻"脱离开来。
 
  所以,很不愿意承认自己已是已婚妇女,但事实如此.
  情人节,跟老公说,不过了,无聊.
  情人节的第二天,突然开始抱怨,说,真的连朵花都没有啊,好悲哀啊.
  情人节后第三天,又跟老公说,没什么,不过这节,咱们以后过结婚周年纪念日,哈哈.
 
  两眼一闭,一睁,他,就是这辈子你身边的那个人了,呵呵.
  感觉:
  感动,信任,依赖.
  从此:
  全然交付,共同承担.
 
  有今天.谢谢.
4/12/2007

狗儿

   本人生于公元1982年,属狗.
   小时候有大人称呼我"小狗",我答应着.家里的同辈除了我,再没属狗的.
   5岁前,住平房,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.十多间屋子,院子很大,大货车停放在院子里,爸爸当时是司机.院子西南角,是个狗窝.那是我记忆中的第一只狗儿.大狼狗,叫"虎子".对我很友善,我还喂他喝过水,但不记得他吃什么东西.记得把他当马一样骑,他载着我在院子里走来走去.记得拿苍蝇拍煽过它嘴巴,他没冲我发飙.记得妈妈加班回来晚,都是虎子给开门.铁门,木头栓,那个栓我够不着,虎子能够着.记得有一天听奶奶说,虎子被人宰了,我从来没问过,也没哭,就那么一听,但至今记得.
   5岁,住进了楼房.爸爸单位的宿舍,两室一厅.我从5岁开始自己睡一个房间.一对狗儿,品种为熊猫犬.照我看,就是个熊猫,只是比熊猫个头小,瘦.熊猫能坐,它俩不能.熊猫吃竹子,他俩吃玉米面.记得红色油漆地,爸爸在刷,俩熊猫犬在看,还呛的直打喷嚏.一公一母,公的叫欢欢,母的叫乐乐.新刷的地,到处是他俩粪便的踪迹,尿尿的印渍.后来被关阳台了.他俩打架,叫的很凶,我怕他俩分手,便去予以安慰.我被咬了,欢欢咬的我.当时家里没电话.我的手在流血.妈妈买菜回来,把他俩打的既不欢也不乐了.我被送去注射狂犬疫苗.5针,一个月打完.我在学前班.放学早,妈妈去接上我,我去打针.往屁股扎,很疼.还是5岁那年,这事之后,再加上他俩训练无素,被爸爸妈妈抛弃了,送到了大姑家.
   小学了,我住到了姥姥家.姥姥天天去送我,接我.我跟邻居小朋友们相处的相当融洽,每天不叫不回家,叫了有时候也藏起来,等姥姥回去了,继续放肆的踢大锅,QIA(掐)猕猴,跳皮筋.我记得自己左腿更灵活.俩人一伙,一个人废掉,同伙需要用左腿救,换我救人,就得右腿救.逢救必输.大芳是我最好的儿时伙伴,她有一条很可爱的小白狗,我不知道什么品种,就记得我俩天天踢它,掐它耳朵.给它吃的,给它水喝,给它洗澡,带它到过道里,用沙布袋扔它脑袋,从黄土地上捡到一颗被人吐掉的硬糖,给它吃.它的名字就叫狗狗.每次跟大芳在一起,狗狗总在我俩身边.有大芳就有它.我跟大芳同居过,一起被妈妈扔盆里洗澡,跳皮筋时她救我,我救她.一起偷姥姥的钢蹦买冰棍,5分钱一根.小学二年级,我转学了,因为我家又换到了另外一个地方.我到了新的学校继续我的义务教育.
   这个房子住了8年,记得再一次搬家的时候,我已经在念初中.还是爸爸单位的宿舍.三栋楼,很多邻居养狗.我家来了只"盼盼",腊肠.公.那是相当的有才啊.爸爸打篮球,院里有个篮球场.盼盼总跟着爸爸混,每天早上都去篮球场四周的冬青里解决屎尿问题.记得爸爸拿两个板凳,训练他蹦上蹦下,拿个篮球,训练他滚球.盼盼只吃火腿肠,我买过很多回,双汇,一块钱两根,两块钱五根.我通常买两块钱的,原来我那么小就已经很会算帐,天赋啊!拿火腿肠引诱他,吃口食多么的不容易.为了吃,它学会了滚球,学会了握手,学会了坐下起立.它见火腿肠比见亲娘还亲,当然,它满月后再没见过自己的亲娘.同时,他脾气暴躁,见了吃的,亲娘都不认还认我吗.终于,他还学会了咬人.我的手,我亲爱的纤纤玉指,又被这看似聪明伶俐的腊肠先生深深的吻了一下.其实错在我,我挑逗它.妈妈说,狗不咬,使棍捣.我真没让她白念叨.盼盼因为我的挑逗,一失足成千古恨,又被抛弃了.我,第二次注射了狂犬疫苗.涨价了.当年不到一张,第二次已经突破了130元.五针,没变.还是那么疼,还往屁股扎,那时候知道害羞啦,是个男大夫,我还问过妈妈能不能一次把五次的量全打完.其实盼盼送走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我学习成绩明显下降,每天回家先逗盼盼,半小时后再写作业.背着妈妈把盼盼抱写字台上,边写作业边掐它.还用墨水给它染过胡子.盼盼被送到爸爸一个农村朋友家里了,住上了平房,跟当年的虎子生活环境一样.后来因为乱吃东西,中毒死掉了.我留着盼盼的梳子,铃铛,但是没有照片,很遗憾.我哭了很长时间,我从那个时候就那么擅长脱水.后来再次搬家,我不在家乡,盼盼的遗物再也找不回来了.
   又一个叫欢欢的,去世的时候13岁.爸爸,妈妈,我,一起抚养了它9年.西施,非常漂亮.白色的,兜唇.毛很长,我通常给它扎小辫,不然挡眼睛,跟二炳似的.睫毛也够长,如果我的睫毛有它的三分之一长,我就不用花那么多钱买睫毛膏了.我非常爱它,我把对盼盼的内疚全部补偿在了欢欢身上.欢欢也吃火腿肠,我经常偷着喂它.妈妈每天早上给我热牛奶喝,我洗脸的功夫,牛奶表面结一层皮,我一吃那皮就吐,好几回了.扔掉觉得可惜,妈妈说那里面营养最多.我试着拨到欢欢的碗里,天啊,它居然真的很爱吃.从此我俩成了黄金搭档.我喝,它吃.欢欢会磕瓜子,皮吐的够干净,花生也会剥壳,但是速度比较慢.通常我剥给它吃.我好象自己想吃的时候都懒得剥,索性不吃.但它的馋劲上来,我会绝对的鞠躬尽瘁,赴汤蹈火.它不会滚球,当时爸爸已经不再打篮球,年纪大了,打不动了.但欢欢的坐下起立可真是有水平,绝对当兵出生,利索的狠呀.它好象每天都少不了坐下起立,难怪它身材这么好.突然有一天,我开始给它扎俩小辫,各种扎头发的可爱的东西我都给它尝试过,发卡,还彩色的.皮筋,全部花花绿绿的,我自己短发,也没少买长发女人用的东西,为了它.那时候我开始染头发了,记得有一次染的酒红色,在家附近的美发店.大家即使不认识我也认识欢欢,它比我有名.大老远的,"哎呀,这不是欢欢吗,真漂亮,真干净",都忘记后面还跟着个我.感想好象它溜我.欢欢陪我去染发,剩下的染膏送它了.美发的那个MM好象更擅长给狗儿做美容,欢欢做出来的效果明显要比我要好的嘛!当然,也许是底子问题.WK.欢欢是红毛了,是当时潍坊大街上我见到过的最FASHION的狗儿.我喜欢骑自行车的时候把她放前面筐子里,那个筐子我通常是用来放书包的.欢欢排第二.它俩爪搭前头,吐着舌头,摇着尾巴,面向正前方,"欢欢你大胆的往前看啊,往前看,不回呀头",还真行,一路上从来不带回头看我一眼的,即使我叫它,它也不理,我发飙,大吼一声狗名,它很无辜又很不情愿的转过脑袋注视着我."别理我,爽着呢,有事没事啊你?"这潜台词绝对有来头,凭我对它多年的了解.哼.她喜欢兜风,爽.她喜欢坐我的自行车胜过喜欢坐爸爸的汽车,看看欢欢真是当今社会难得的好女性,只要感情,金钱算P.当然,不管啥车,怎么也比呆家里来的让它快乐."撒谎"这个词,我是从欢欢身上看明白具体含义的.欢欢陪了我中学时代,在我喜好定位的时刻,它明显启发并诱导了我.原来,我是那么的喜欢狗儿,我是真的很喜欢狗.我给欢欢拍过很多照片,也有很多我俩的合影.现在回家也会拿出来看.有时候,也会流眼泪.欢欢是很安详的离开这个世界的,我觉得,走的没有遗憾.我在大连念书,过年回家,我告诉妈妈我大概一星期后走,我还问过欢欢,妈妈说她很好.我好想它.到家了,我把行李放下,欢欢本应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,大声叫着,摇着尾巴,挠我,往我身上爬.每次回去,都是这样的情形.我以为欢欢下楼尿尿了,我把行李打开,我给欢欢买衣服了.红棉袄."欢欢呢?"我问.爸爸在沙发上坐着,看电视,抽烟"走了".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,眼睛湿润了,"欢欢死了???"我目不转睛的望着爸爸."恩."爸爸又吐了一口烟.我放声大哭,我第一次从大连回家哭,以往都是离开家去大连时候才会哭泣.我进屋了.翻出来欢欢的照片,泣不成声.第二天爸爸带我去给爷爷家送年货.路上我问"什么时候的事",爸爸说"三天前,趴家里不动了,送去医院,不行了,就是老死的.叫都没叫一声,再也没见欢欢睁过眼睛."妈妈也流泪,我非常庆幸爸爸妈妈是世界上难得的非常善良的人,妈妈说,欢欢到后来眼睛都快瞎了,下楼一层一层的,该拐弯不拐,直接往墙上撞,撞的满脸是血.我在想,或许它意识到了自己的即将离去,它不舍,它不想,它又很无奈,很伤心,它痛苦,它才会歇斯底里.它连爸爸妈妈的模样都看不清楚了,它在等待死亡的来临.其实我一直死亡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过程.我佩服欢欢的勇气.妈妈说,它后来根本不出门,直白的讲,就是死,也希望死在家里,在亲人的面前,有亲人的陪伴,安静的离去.叶落归根.爸爸给欢欢弄了个小坟,在爸爸包的一片地里.我去看过.给欢欢摆过火腿肠.我还在哭泣,我每到想起那个瞬间,我都会哭泣.包括此时此刻.
   陪了欢欢五年的小伙伴,至今还在山东陪伴我爸爸妈妈的是一只荷兰巴哥.黑脸,浅黄的身子.公.名字很迷人,点点.爸爸曾说,点点的身材绝对爷们,肩膀宽,屁股窄.我离开它的时候,他还小.后来它成年人了,我一看,挖塞,那个真叫帅.相当的帅.走路屁股比世界名模会扭,而且我们点点是天赋,前半身太沉,下半身太轻,前头带着后头,自然就甩了起来.走路跟跳舞一样,还来个外八字.我小时候走路内八字,没多长时间就被迫改了过来.点点9岁了,至今还是外八字.它长的太憨了,它是我们家眼睛最大的,水汪汪,无辜,可怜,无奈,单纯.当它看着你的时候,再大的火也发不出来,不忍.生人它会叫,人怕他.我说他不咬,进来吧.人家往前一步,它后退一步,再前一步,再退一步.边退边发出呜呜的动静.真不知该说它懂礼貌还是胆子小.院里还有只巴哥,明显没有点点纯,咱点点可是美男子,加上品种极其优良,酷毖啦!那个巴哥叫老虎,大点点两岁.听说他俩同父异母.可是为什么有这样的血缘关系的两兄弟会下此狠嘴呢?点点不擅打架,它只会叫,示威.好几次被老虎啃的耳朵裂开,脖子淌血.他俩都不用主人看,自己下楼活动,活动够了自己回家.点点进门开始若不撒欢了,就是受委屈,被欺负了.过去看看它吧,哪次都有伤,WK.还绝对同样的风格,一看就是同一个凶手干的.人善被人欺,狗善也一样.点点怕老虎了,在家喊老虎俩字,他耳朵马上竖起来,低头呜呜着慢慢挪动到爸爸腿边,然后用很警惕的目光窥探着四方.点点很快乐,很健康的成长着.祝它,将快乐进行到底!
 
   我在想,如果我住不了城市的别墅,就住郊区的平房,我一定要为以后自己的狗儿准备一个大大的院子,四周有花儿草儿的陪伴.
   我在想,如果我嫁不出去,我宁愿跟个大狗过一辈子,起码我会好好爱它,起码它会对我忠诚,不会有背叛我的可能.大房间给爸爸妈妈,小房间给我,客厅和院子给我的狗儿.
   如果你不喜欢狗,我想咱们不会成为情侣.
   如果你虐待狗,我想咱们连朋友都不是.
 
   "狗咬吕洞宾","狗眼看人低","狗急跳墙","狗改不了吃屎"...都JB滚蛋吧,俚语本来就不是文化,是低俗,不说者,反而更高雅.
 
   如果一定要说狗不好,那我举个台词来说话,<爱情呼叫转移>:从一定意义上来讲,男人不如狗,因为对于一条狗来说,忠诚是最简单不过的了,可是,有几个男人能做到?
 
   所以,请记得,当你用一个手指头指向对方,说对方不好的时候,你的三个手指头正在指向自己.
 
   我爱我生命中曾经经历过和即将经历的狗儿们
   他们很可爱,很简单,很忠诚,很善良,很无辜
   ...
  
   
   
   
4/5/2007

谢谢民工

   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怕人?
  班级来了新学生,老学生不跟新学生讲话,新学生也不主动跟老学生讲话.???.时间长了,更加陌生,即使讲话,也成了敷衍.学生懂得敷衍吗?不懂得.只懂得害怕.其实,你害怕他的同时,他也在害怕你.
  我曾经害怕过民工,见了就躲.
  怕民工身上的味道,怕他们身上的灰尘弄脏了我的新衣服,怕他们开口时候的味道影响我上空的空气...
  
  第一次害怕民工,是小学时候妈妈自行车丢了.晚上我们出去找,没找到.邻居说,肯定是后面小区的民工偷的,找不回来了.当时家后面在盖房子,我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样打扮的人是民工,什么叫民工.
  第二次害怕民工,是我跟同学在小摊吃羊头串,民工们坐我旁边的桌,听他们大声狂歌,放肆的笑,啤酒一瓶接一瓶.当时的印象:野蛮的粗人.
  第三次害怕民工,是无原因的开始了害怕民工的日子.见到便躲开.无理由的,但却发自内心的恐惧与厌恶.
  ...
  我长大了,思想也在改变.
  第一次爱上民工,是高中时候在马路上走,见到予制板便爬上去,跳过一个接一个.终于摔了,钢筋扎进我膝盖,那是在上学的路上,我害怕迟到甚至比得上老鼠害怕猫,害怕妈妈知道我受伤的原因就象害怕违反纪律老师叫家长一样.我傻了,只会流泪,我甚至不敢动,任凭钢筋继续留在身体里蹂躏我的血液与肌肉...有人靠近,大叫一声.我晕了过去.醒来,我在医院,失血很多,加之害怕与紧张,所以晕倒.是民工送我去的医院,我至今还记得他的衣服,很破,很脏,甚至头发也很脏.晕前的印象而已,醒后再没见过他.我自己回家了.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感谢他.只记得他是个民工,是我家小区附近的民工.
  第二次爱上民工,是我在大连卖房子的时候.刚刚去,需要熟悉每个楼,还在施工中,我穿梭于工地现场.夏天,烈日当头.我才80多斤,40万平的社区,从南走到北需要半小时,打一个来回需要70分钟.我转了一上午,很累,为什么我就那么擅长晕呢.感觉眼前黑了,不行,要倒了,好象初中时候扫墓默哀三分钟那次晕倒一样,明知道要倒,却没有任何阻止倒下的能力.两个民工在二楼,看见我了.晕前的刹那,听到他们飞快的跑下来.闭眼的瞬间,感觉到他们在扶着我.俩大老爷们直接把我拎了起来,或许比拎砖头更来得让人辛苦.等我再醒来,我在售楼处样板间的床上.等我再想感谢他们的时候,我甚至痛恨自己没良心到连他们的样子都记不清楚的地步.之后我经常去工地,不论是带客户看房还是自己过去转悠,我观察每个擦肩而过的民工,他们都很友善,我想总该有人认出我来,但一直没人跟我提过这个事情.
  第三次爱上民工,是我坐公共汽车,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坐,只知道排队的全部都是民工.我爱他们,也尊敬他们,我问他们,他们给我指明了方向.
  第四次爱上民工,是我无意中,任何时候听到他们的笑声,看到他们的笑容,感受着他们的内心.我很快乐,那种快乐是来自于森林深处的平静与淡然.
  我在想,我不怕他们,我尊敬他们.我也希望我的朋友不要怕他们,你怕他们,他们也在怕你.之后,他们更怕你,你更怕他们.
  我在想,他们绝对是一群拥有智慧的人,万丈高楼平地起.人世间最伟大的建筑,哪个角落离得开他们的血与汗?
  我还在想,他们绝对是一群最没有社会地位的人.谁见谁躲,谁见谁烦.当时我这样,现在我不了.我希望我的朋友也不,如果他们真的没害过你,请给他们些尊重与公平.
  ...
  昨天被民工感动.是我着急去国贸赶地铁.本人晚上向来搞不清东西南比,加上国贸向来不是我这样贫困的人活动的地方,我甚至连地铁在哪都搞不清楚.我着急,我又要问路了.我问一个穿的又脏又破的人,他拎个带子,里面装个安全帽.我曾经多次戴过安全帽,感觉戴上象赛车手.很帅.我绝对没有刻意找民工问路,我甚至不想给他们带来任何麻烦.缘分吧,又是民工给我指点道路.
  他说:我带你去吧.
  我说:好的.谢谢您.我以为他顺路.
  他说:你要去哪?
  我说:西单.
  他说:正好,不用换线了.
  我说:是呀,呵呵.
  我跟着他,穿梭在国贸拥挤的马路上.这条马路带有太多的世俗,甚至旁边的一辆辆百万以上的车子闪过,都让我感觉到不安与心烦.但是,跟在他身后,我却很快乐.
  他说:我知道怎么坐公共汽车,地铁很贵.
  我说:恩,平常我也坐公共汽车.今天我赶时间.谢谢.
  我们走了大概200米了.
  他说:就在前面了,从那个广场下去,右拐,这样就不用过马路了,过马路危险.
  我说:恩,谢谢.
  他突然停了.然后准备转身.
  我才知道,才意识到,他特地带我过来的.他根本不顺路.
  我看见那个广场了,但是我想过马路,不走地下通道.
  他突然又跑回来.很着急,好象怕我走错了.说:恩,也行,过去也行,慢点.
  我说:好的.
  我不是个很容易被打动的人,因我见过太多的诱惑.但我绝对是个容易动情的人,因我见过的用真感情对我的人太少,尤其是男人.
  我笑着,甚至含着泪水,慢慢走向地铁站.
  也许就因为他们不被社会接受,所以才不会被社会抛弃与厌烦.
  也许正是他们的无知,反而导致了他们的崇高与善良.
  也许正是他们的简单,才映射出我们的复杂与邪恶.
  我认为,他们的存在,让这个社会变美.他们的笑容,让这个城市更美.他们的语言,让上帝都感觉到了美.
  我没被民工害过,他们没社会地位.
  我却被很多人坑过,他们又有钱又有身份.
  ...
  我需要用一颗善良的心面对这个社会.善良之外,简单,平凡,淡然,快乐,还有美.
  普天之下没有他们不爱的人.
  普天之下没有他们不信任的人.
  普天之下没有他们不原谅的人.
  我的朋友,请尊重民工,就象尊重我一样.如果他们真的没伤害过你,请不要抛弃他们.
  THANX.
  OVER.
 
 
 
 
 
 
 

雨航 李

Occupation
Interests
秋天的黄昏,乡间的小道;一个人的潇洒,一个人的孤寂---只在秋暝 JUST DO 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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